债务重组,是上市公司解决财务困难的应对方案。对于投资者来说,债务重组无疑是有利之举,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活动还存在诸多问题,有待于各方共同努力完善。上司公司申请债务重组,究竟要达到怎样的条件?下面是企业法律顾问给出的意见: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的特点在于,公司和自身的控股人、参股人、子公司或其下属企业进行交易,简单来说就是自己跟自己交易;其次,股权转让中换股方式逐渐取代现金购买方式,但我国股权转让多是通过现金进行,在一定程度上对债务重组进行了限制。上市公司申请债务重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
(一)财务困难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进行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之一。所谓的财务困难,指的是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或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从合同法角度看,就是债务人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无法按期支付本金和利息。需要强调的是,债务人的财务困难应一直持续到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发布裁定书之日,如果在此之前债务人恢复了偿债能力,则没有必要进行债务重组。
(二)书面协议与法院裁定
债务重组的依据是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或法院裁定书。债务重组的实质是债权人作出让步,此时必须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此,必须有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书面协议属于《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应符合合同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双方可以在自行达成书面协议后由债权人撤诉,也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如果债务人已经进入破产程序,则债权人和债务人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在遵守《企业破产法》规定程序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可以通过裁定来认可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具有约束力。
(三)债权人让步
债权人作出让步,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在现在或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价值偿还债务。企业法律顾问标记: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以上三点就是上市公司债务重组需要满足的条件。企业法律顾问相信,无论怎样的艰难困苦,都折不断梦想家的翅膀。